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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·杜,一個可憐又可恨的混蛋。也就是七宗罪連環殺人案的兇手。他的本名克萊德·謝爾頓(接下來還是用喬這個名字),出生於一個知識分子家庭,父母都是大學教授,家境殷實,同時全家都是虔誠的教徒。他自己也很爭氣,18歲的時候,就從父母工作的伊利諾伊大學畢業。
畢業後的喬和所有年輕人一樣,都夢想改變世界。於是年輕氣盛的選擇加入美軍,只是命運給他開了一個玩笑,他參軍不到兩年,就因為出色的頭腦,被CIA看中,成為了一名中情局特工。
喬不喜歡這份工作,可為了國家利益,他選擇了忍耐。喬並不是那種會親自拿著槍幹掉敵人的特工,相反,他總是在幕後。可他卻總是能完成任務,殺掉目標。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。
可也是在CIA的經歷,讓他的心態發生變化。他發現CIA並不是他所想像的那樣,一切為了國家利益。他們的很多所作所為,和那些強盜軍閥沒有任何兩樣,甚至更加噁心。
於是在CIA工作了五年後,他回到了美國,也徹底的離開了CIA。他在亞特蘭大安家,娶妻生子,並找到一份工程師的工作,平時做做小發明,光是那些發明專利,就足夠他一家人衣食無憂。如果事情一直像這樣發展,或許他就會像一個普通人過一生。
他已經沒有了當初走出校園的那種改變世界的雄心。他當時想的只是平平安安的過完一生。
結果他人生的第二次轉變來臨。
他的父母被槍殺。當時老兩口和往常一樣,在星期五的晚上去那家光顧了幾十年的餐館出來,被一個癮君子給打劫了。他的父母很老實的將身上的錢給了他。
但那個癮君子並不滿足,他看上了喬母親的珍珠項鍊。
那是喬的父親在結婚時給喬母親買的禮物,意義重大。所以喬的母親掙扎了一下。也是這一下掙扎,讓那個癮君子緊張的神經嘣斷,他對著老兩口連開三槍。
其實到目前為止,老兩口還有救。只要及時送醫院。可芝加哥人冷漠似乎已經成為了大城市共有的標籤,根據事後喬在警方那裡觀看錄像,一共有二十三名路人經過,可沒有一個人打911。
這讓喬幾乎當場崩潰。
喬的思維從那個時候開始轉變,他開始變得憤世嫉俗,並越發虔誠的信仰上帝。當然,這時候的他,還算正常。這一點估計是美滿的家庭生活,讓他有一個可以依靠的溫暖港灣。
但接下來的打擊,則讓他徹底崩潰。
兩個劫匪在一個夜晚闖進了他的家裡,他們將喬擊倒並捆了起來。接下來,兩個劫匪殺死了他的妻子,並在他的面前強行侵犯了她的屍體,而他的女兒當警察來到時候,都不忍看那個孩子的慘狀。
那一刻,他徹底崩潰了。這還不算,更讓他受到打擊的是之後的審判。
兩個劫匪中,一個是主犯,另一個只能算脅從。脅從的那個原本只是想槍點錢而已。
可在庭審過程中,檢察官為了自己的勝率,違背了喬這個受害者家屬的意願,直接和主犯達成了交易,主犯成為污點證人指證那個脅從,把所有的罪狀丟給了那個人,然後主犯只被判了兩年!
這是何等可笑的審判,更可笑的是,居然無人認為這有什麼問題。
那時候起,喬的思維發生了徹底的轉變。
他認為,這個世界病了!
【人子來,為要尋找、拯救失喪的人(路加福音19章10節)】
【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(約翰福音3章16-17節)】。
在痛苦中,他徹底瘋狂,而在這瘋狂之中,他開始了轉變!他獲得了超能力,簡單來說,他原本就是變種人,只是一直以來,他的能力並沒有覺醒,可在瘋狂當中,不知怎麼得,就覺醒了。
他開始認為自己是救世主!
變種人從來不是一生出來就擁有能力,變種人的能力就像一種隱性基因。按照凱的理解,這個變種人其實是史前神族的後裔,經過這麼多年的繁衍,這個世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