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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好了可以看了!)
這貨是美國人,可惜在美國算是人憎狗厭了。
她以前在美國玩的也是這一套邪教!
美國雖然以前是全世界最發達,最開發的國家,可實際上他本質上一直是個保守主義橫行的國度,其中宗教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。
美國擁有十分多樣化的種族及民族,白種美國人占大部分,占總人口約三分之二,而約占全國人口三分之一的少數族裔多集中在沿海或都會區,拉丁美洲裔為一支人種分化廣泛的民族,為少數民族中的最多數。美國人口約3.3億。歐裔美國人占60%以上;拉丁裔約占17%,非洲裔美國人(黑人)約占13%,亞裔約占5%,混血約占2.5%,美國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約占1%,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島民約占0.2%。通用英語。美國人約55%信仰基督新教,約24%信仰天主教,約2%信仰猶太教,約1.6%信仰東正教,約0.7%信仰佛教,0.6%信仰伊斯蘭教,1%其他宗教,約16%無宗教信仰。
而根據《環球時報》報道,在世界發達國家中,美國因有1000餘個邪教組織,被稱為「邪教王國」。在重視「信教自由」的美國,不僅政府和議會沒有就邪教問題採取特別的措施,從事邪教問題研究和保護邪教受害者的團體還會被告到法庭。
據美國知名邪教問題專家史蒂夫?艾歇爾估計,今天的美國大約有1萬多個異端邪教團體,教眾上千萬。其中比較著名的有「人民聖殿教」(教徒集體自殺)、「大衛教」(多妻制,非法持有武器)」、「天堂之門」(集體自殺)、「曼森家族」(謀殺)、「科學神教」等。這些宗教組織大多興起於上世紀60年代,有人認為當代美國沒有多少新興邪教了,其實不然,很多新邪教組織小型化,刻意保持神秘低調,往往不為人知。
那麼,美國為什麼盛產異端邪教呢?首先是宗教因素。美國是個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,教會組織遍布全國。全美約有50萬個教堂,約96%的成年人相信上帝。不同的教派,有不同的上帝。這就給邪教的產生提供了肥沃的宗教土壤。
其次是社會因素。二戰結束後的高出生率,使得60年代的美國社會承受了巨大的教育和就業壓力,加上越南戰爭造成的社會創傷,當時青年人有失落感和被邊緣化的感覺,他們自稱為「垮掉的一代」,紛紛在傳統的價值系統之外去尋求慰藉。許多邪教乘虛而入。
再次是外部因素。隨著大量移民進入美國,猶太教、東正教、佛教和伊斯蘭教以及與之相關的文化習慣等隨之被帶進美國。這些外來宗教,或獨樹一幟自成天地,或與本地宗教融合改良成一種新式宗教,成為邪教興起的重要外部原因。所以,美國的邪教中,既有本地戶,也有外來客。這些邪教組織除了詐騙錢財、組織集體自殺以及姦淫婦女外,還參與了販毒、走私、暗殺、綁架等活動,有的甚至公然組織武裝與政府對抗。
對此,美國政府當然免不了要打擊,一般先採取行政手段。同時,政府積極支持新教各教派、天主教及猶太教等主流宗教,在政策、稅收、場地設備等方面予以積極支持,以此來壓縮邪教的生存空間。
從實際效果看,政府和民間的打擊似乎不起什麼作用。美國邪教的數量似乎並沒有變少,而且,舊的滅了,新的或者舊邪教的變種不久又冒出來。以筆者所掌握的資料看,其剿而不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。
一是邪教門檻低。在美國,任何層次、任何年齡段的人都可以創立新的教派,只要你有足夠的影響力能忽悠到教眾,不需要申請,不用去登記。
瓊斯在創立「瓊斯教」(後改名為「人民聖殿」)時只有22歲。這個教派以1978年900多名信徒集體自殺而聞名於世。
67歲的科羅拉多州科男子詹姆斯?沃克在自創「上帝第五福音改革教派」時,是一名普通的前汽車廠工人。沃克只招女信徒,宣稱只有和他發生性關係,將來才能上天堂。
被捕時,沃克已至少和1千名女信徒發生過性關係。其被捕原因,據說是因為拒絕了一名女信徒的求愛,該女子由愛生恨而報警。
二是社會阻力大。美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