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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洛伊對面的匪徒有十幾個人,他們清一色的裝備了自動步槍。火力非常猛。
要不是這幫傢伙的槍法爛的可以,克洛伊和她的同伴早就交代在這裡了。美國就是這樣,平時還好,畢竟秩序的存在就是最大的約束,那些匪徒也不敢鬧的太過分。
可今天不一樣,全城都亂,誰又能把他們怎麼樣?等到混亂過去,他們把槍一藏,拿著搶來的錢就可以過舒舒服服的日子。
這些匪徒壓根不是啥專業人士,就在前幾天,他們還是貧民區買粉的小角色,可地震改變了一切。團伙中的一個大聰明一拍腦門,決定槍槍店。
美國的槍店跟連鎖超市一樣,到處都是。不過一般來說很少有人會願意去搶那裡,因為槍店的老闆一般在櫃檯下面藏著一把上膛的大槍,比如噴子,步槍什麼的。而店裡別看擺了那麼多槍,但都是槍彈分離,沒有子彈的槍斃一根燒火棍強不了多少。
而且搶槍店,一般被打死都是活該,因為你去搶奪危險物品,被槍斃有什麼可抱怨的?
連聖母都不太會為這種蠢貨發聲。
不過,他們成功了!
那家槍店正好在地震中受災,店主人被一塊掉落的水泥塊砸死了所以他們嚴格來說,壓根不算搶,用偷更合適。但管他的,他們得到了武器,很多武器,很多彈藥。
於是這個小團伙開始膨脹了。
他們決定做大做強,更創輝煌。
於是他們在綁架了幾個姑娘,搶了幾個賭窩搞到一批藥品,嗨皮一場,喝了一頓大酒之後,決定搶銀行!
他們十幾個人搶劫了摩根銀行,一群殘留著酒精和毒品影響的新手劫匪衝進銀行會發生什麼?
一次慘案。
這群人第一次做這行,所以既沒有提前計劃,也沒有規劃路線,他們的辦法很簡單,開著車,來到銀行,衝進去,搶錢回到窩點,搞更多的毒品和酒精!
至於之後呵呵,你覺得這樣一群人渣會考慮之後的事情麼?他們貧瘠的腦殼能想到最長遠的事情,就是三天之後去哪裡嗨皮,再遠他們可憐的智商就對此無能為力了。
第一次搶銀行,難免會緊張,這和第一次做壞事難免既興奮又害怕一樣。
一個白痴,手一抖,開槍了。
然後十幾個白痴也跟著開槍了,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,只是被嚇一跳然後瘋狂開槍。
現場屍橫遍野,甚至還包括他們之中的兩個,被自己不小心打死,還有三個也中彈了。這會兒已經涼在車子裡了他們準備逃跑來著,結果被克洛伊帶人拖住了,結果涼了。
畢竟第一次膽小,就像自然界中的生物,膽子大的生物其實對人類反而是安全的,比如熊,膽子大的熊往往不怎麼傷人。有些膽子小的熊,比如棕熊,別看棕熊看著大,實際上膽子卻不大,容易受到驚嚇,一旦受到驚嚇,棕熊就表現的極具攻擊性。很多人覺得棕熊襲擊人,是因為膽子大,兇殘,可實際上卻恰恰相反。
這幫匪徒也一樣。
如果是老匪,這會兒早就有條不紊的撤退了,哪還會因為手忙腳亂而被堵在巷子裡。
但也正是因為被堵住了,這幫人就拼命了,他們知道自己幹了什麼。
殺了那麼多人,這輩子都得在牢裡度過(加州沒有死刑)。
為了自由,這群人變得格外兇殘。
就在克洛伊堅持不住陷入絕望的時候,突然凱不知道從哪飛過來!
他從空中俯衝而下,一腳踢飛一個拿著AK的匪徒。同時面目的裝甲打開,嘭地一道毀滅光線擊中一輛汽車,汽車立刻爆炸,爆炸將車後的兩個匪徒直接吞沒!
連哼都沒哼一聲兩個人就交代了。
接著凱身影貼地,急速前進,一拳掄下,一個匪徒舉槍打算防守,結果只發出慘烈的「啊」聲,就被一拳打成了碎肉。
然後反手一記擺拳,擊中了一個正在攻擊他的匪徒。
匪徒舉槍的雙手從小臂處彎曲了起來,看著變形金剛一般的雙臂,發出慘烈的「啊」聲。雙手無力地垂下,步槍滑落,匪徒拼了命的喊道:「我的手,我的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