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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晚一些還會有一章。筆下樂 m.bixiale.com
翻唱星晴》一事鬧的沸沸揚揚,第二天,董方宏所屬的瀚海娛樂公司召開臨時會議討論,董方宏到現場參加。
「沒有想到李想會這麼較真。」董方宏的經紀人說道。
瀚海娛樂公司的總經理詢問音樂總監:「這事如果真要訴諸法律,我們的勝算是多少?」
音樂總監含糊地說道:「不高。」
總經理明顯不滿意這個答覆,追問道:「不高是多少?10%,20%,還是50%,甚至70%?」
音樂總監沉吟片刻後說道:「可能,只有30%吧,但這是我個人的判斷,更準確的需要法務來回答。」
總經理看向一旁的空座位,問:「法務的張寒呢?沒通知他參會嗎?」
董方宏的經紀人說道:「通知了,但是他臨時有事,要晚一點到。」
總經理顯得很不滿:「現在這個事是最重要的,主次都分不清嗎?你去把他叫來,先開會!他不在我們討論這些有什麼用!」
「好。」
經紀人立刻起身,推開會議室的門,出去了。沒多久,他帶著另一個中年男人進來,那人一進門就連連道歉,說之所以耽誤,還是因為翻唱的事情,對方發的律師函已經到了,他們正在處理。
總經理問道:「我剛才問,如果這事我們真和李想h打官司,勝算有多少?」
法務的張寒委婉地說:「勝算不高,最好不要走到那一步。」
總經理追問:「勝算不高那是多少?你們說話怎麼都含糊不清?」
張寒見狀,便直接說道:「不超過20%。」
總經理吃了一驚:「這麼低?我們不是有李想親自簽署的授權書嗎?」
張寒說道:「授權書只是授權在綜藝節目上翻唱,沒有授權商演。我不知道為什麼方宏會這麼不注意,這事追究起來,在法理上,我們肯定站不住腳的。」
董方宏張張嘴,要說話,他的經紀人搶在前面說道:「方宏參加的活動甚至不能稱之為商演,只是品牌活動。」
張寒說道:「你還沒搞清楚,這事不管你是品牌活動,還是商演,授權書上寫的是,用於綜藝節目,僅此而已,綜藝節目之外的任何節目,沒有明文允許,那就都是不允許的!」
經紀人這下無話可說。
總經理沉默片刻,問道:「大家都是怎麼想的,說說看。」
參加今天會議的還有公共關係部、藝人部、音樂部、市場部等部門的負責人,大家並沒有七嘴八舌熱烈討論,而是不緊不慢地,挨個談了自己的看法。
看他們的樣子,若不是老闆發了話,估計都不想說,不積極的樣子。
只有到了最後,輪到公共關係部的部長發言。
「我的看法和大家的不一樣,我是站在公共關係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的。」
總經理眼睛一亮,前面幾人的說法大同小異,都是認為和李想打官司勝算太小,應該及時止損,不能走到那一步。
「沒事,今天隨便說。」他鼓勵道。
公共關係部的部長說道:「我認為我們應該和李想打這場官司!」
眾人聞言,紛紛側目,看向他,果然和大家的觀點截然不同。
雖然,剛才大家沒有明確說不能和李想打官司,但是話里話外的意思已經很明顯,之所以沒有明確說出來,是因為不知道老闆的意見,萬一老闆其實想搏一搏呢。他們算是給自己留了一點餘地。
法務部的張寒不大高興地說道:「韓部長是什麼意思?質疑我的專業能力嗎?還是,你認為這場官司能打贏?」
公共關係部的韓部長連忙解釋道:「我不是那個意思,我當然認同張部長的專業判斷,其實我也諮詢過一些朋友,他們同樣認為這場官司我們很難打贏。」
藝人部的負責人問道:「那你還說要打這場官司」
公共關係部的韓部長說道:「我的意思是,可以借這次機會炒作,把損失降到最低,就算最後輸了,我們也不至於輸太多,至少,方宏火了。」
有人質疑道:「方宏所謂的火了,不是正面的,而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