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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材根據桂萼關於「編審徭役」的奏疏,提出革除賦役弊病的方案:「合將十甲丁糧總於一里,各里丁糧總於一州一縣,各州縣丁糧總於一府,各府丁糧總於一布政司。
而布政司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,內量除優免之數,每糧一石編銀若干,每丁審銀若干,斟酌繁簡,通融科派,造定冊籍」。
嘉靖十年,御史傅漢臣把這種「通計一省丁糧,均派一省徭役」的方法稱為「一條編法」,也即後來的「一條鞭法」。
實行較早的首推賦役繁重的南直隸和浙江省,其次為江西、福建、廣東和廣西,但這時也只限於某些府、州、縣,並未普遍實行。
由於賦役改革觸及官紳地主的經濟利益,阻力較大,在開始時期進展較慢。
朝廷其實一直在鼓勵地方上採用「一條鞭法」收取賦役,畢竟實施後稅賦增加很是明顯,且百姓負擔會顯著減少。
一增一減之間,其實就是官紳地主的利益受損,他們要繳納比過去更多的稅銀。
其實只要仔細看推行下去的地方就會發現,大多集中在南方,大明的北方各省推行此法非常少,其中緣由自然是官紳地主勢力太過強大,地方官員很難順利實施下去。
「在內閣,葛尚書就列舉北直隸、山東等地的實際情況,土曠民貧,流移日眾,而有司變法亂常,起科太重,征派不勻。
新法不論戶之等則,只論田之多寡,致使百姓放棄田土,以避差役,黃河以南,太行山東西,土地貧瘠正賦已無力交納,豈能再加以重役。」
陳以勤只是皺著眉述說今日之事,卻沒有表露出自己的立場。
其實這也不意外,作為內閣閣臣,他的表態事關重大,不會輕易顯露。
「山東確實有數府實行『一條鞭法』,也確實鬧出一些民亂,不過地方上處置得當,已經沒多大事兒了。」
殷士譫是山東人,和家人書信往來自然也知道一些消息。
「葛尚書的意思是要恢復國朝初期的制度?」
魏廣德開口問道。
陳以勤點點頭,「葛尚書言,國初征納錢糧,戶部開定倉庫名目和石數價值,小民照倉上納,完欠之數瞭然,其法甚便。
近年定為一條鞭法,不論倉口,不開石數,只開每畝該銀若干,致使吏書因緣為奸,增減灑派,弊端百出。
應命查復舊規,其一條鞭等法悉為停罷,以使稅額均而征派便。」
「江西大多實現此法,並無太多弊端。」
魏廣德只是淡淡開口,殷士譫家裡什麼情況魏廣德不太清楚,說到山東,自然殷士譫比較有發言權。
要是直言反對葛守禮之言,魏廣德也不知道會不會因此得罪殷士譫。
不過魏廣德心裡清楚,「一條鞭法」雖然最終沒能在大明朝實施下去,可是在之後的王朝,最終還是被強力做下去了,這也說明此法當不壞。
存在即合理,既然連續兩朝都推行,那說明必然有過人之處。
「現在江西還是在用『一條鞭法』?」
殷士譫反問道,魏廣德一時語結。
說起「一條鞭法」,大明朝堂從皇帝到百官上對此法極為推崇,因為明初制定的賦役制度極為複雜,把賦和役分開徵收,極易導致地方豪強以此欺瞞百姓,導致攤牌不均。
而且,「一條鞭法」也符合朱元璋立法之意:律法要修改的簡潔明了,能讓百姓一看就懂,避免讓有些貪官鑽了法律的空子藉此欺騙百姓。
但是到了地方,因為南橘北枳的原因,確實也存在水土不服的現象。
「一條鞭法」起於江南,所以在江南地區實施範圍較大,不過也因為地方官員變化,執行也是斷斷續續,因為朝廷雖然倡導但並未強硬要求執行。
所以殷士譫問魏廣德江西現狀,魏廣德還真就答不上來。
關於「一條鞭法」,魏廣德也思考過,不過其中很多難題他覺得無解,所以並沒有明確的立場,選擇支持或者反對。
主要是此法雖然簡化了稅收種類,但是本質上並不會減輕百姓受到苛捐雜稅的影響,只不過因為把大部分稅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