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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與此同時,他的態度也已然很明確地擺了出來:
警方想懷疑就懷疑吧。
反正他是不會主動承認的。
「你還想狡辯嗎?」林新一悄然加重了語氣:
「藍澤多惠的死亡時間,到現在也不會超過半個小時。」
「而你,定金芳雄先生,在20分鐘前,就被搜查一課的警官們找上門來,要你協助調查。」
「從那時開始,你就一直處於警方的視野之下,根本沒機會做什么小動作。」
「也就是說...」
「從你殺害藍澤多惠小姐開始,到被目暮警部的部下找到之前,你最多只有不超過10分鐘的時間,可以自由活動。」
「目暮警部率隊在附近埋伏,又因為聽到呼救聲而突然對商場進行封鎖,這些對你來說,都是完全無法預料的意外。」
「恐怕你自己都沒有預料到,警方會這麼快找上門來吧?」
「在這短短10分鐘時間裡,你真的能把,或者說能想到要儘快把兇器、血衣這些證據處理乾淨嗎?」
林新一目光如炬地望了過來。
可定金芳雄的表情仍舊沒有變化。
現在眾人將懷疑的目光死死地釘在他的身上,他的嫌疑幾乎是已經洗不清了。
所以他乾脆不留一點掩飾:
「警方說話不是得講證據麼?」
「既然警官你提到了什麼兇器、血衣,那就請把它們找出來吧。」
「哦,對了...」
定金芳雄很有要反客為主的意思:
「就算真的找到了什麼兇器和血衣。」
「你們又怎麼能證明,這些東西就是我的呢?」
「這...」林新一眉頭一皺:
的確,他最擔心的就是這一點。
因為柯南和毛利大叔鬧出的意外,兇手在作案後沒多久就被警方堵在了現場。
兇手的確沒時間仔細處理物證。
但他卻有時間丟棄物證:
除非這傢伙傻到把兇器和血衣藏到自己辦公室,否則警方就算在這商場裡找到了兇手遺棄的物證,也沒法證明他就是兇手。
畢竟,兇器和血衣上又沒寫名字,怎麼能證明就是定金芳雄丟的。
如果他行兇時戴了手套,那兇器上就不會有他的指紋。
衣服上或許能找到他身上的皮屑,但這一點卻不能保證絕對成功。
因為皮屑是從皮膚上掉下來的,所以不難理解,只有秋衣、內褲、襯衫等和皮膚直接接觸的貼身衣物,才容易沾染到皮膚脫落的皮屑。
而今天天氣寒冷,兇手作案時肯定穿著外套。
如果是外套的話,一般只有袖口、衣領這種有機會和皮膚發生摩擦的部位,才能順利地檢出皮屑。
如果他穿的再是那種挨不著脖子的無領外套,然後再用手套墊著腕口,不讓袖口和腕部皮膚接觸,那...
想從那件外套上找到兇手遺留的皮屑,可就沒那麼容易了。
只能祈禱兇手發質不好,多掉點頭皮屑和頭髮到外套上。
而相比於外套,最有希望成為證據的還是手套。
因為手套肯定會和皮膚直接接觸,內側很容易就能找到兇手遺留下的皮屑和毛髮。
但問題是:
手套裡面能找到兇手的皮屑,外面卻不一定沾到了死者的血。
只要定金芳雄小心一點把手套和兇器、血衣分開丟棄,那即便警方找到了這隻手套,也沒法證明戴過這手套的他是殺人兇手。
「這傢伙...」
林新一看了看定金芳雄那平靜如水的臉。
定金芳雄能表現得如此鎮定、自信,顯然是對他心中擔心的那些破綻,都有所了解和準備。
看來這傢伙平時沒少讀書看報,對鑑識課和科搜研的那些科學鑑定手段都極為了解。
估計至少有二十集《今日說法》的功力。
還兼修一季以上的《科搜研之女》。
實力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