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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煙。
這個煙陸仁也抽過,單買一包三百日円。
本間恭太放在桌上的這包煙是剛剛拆封的,裡面一共十包煙。
一包三百,十包三千,直接買一整條應該會便宜一些。
不過說是十包,嚴格來講只有九包半。
待在包廂的時候,本間就已經抽了半包煙,菸灰缸里滿是菸蒂。
一包煙有二十根,半包煙十根。
排除他上廁所的時間,本間恭太在包廂待了差不多半小時。
半個小時半包煙,抽完一根煙平均用時不到三分鐘。而且還必須是抽完一根再點一根,接連不斷的一直抽。
他這個菸癮確實很重。
等等,不對
陸仁翻開小本本,上面記錄著本間恭太先前的證詞。
他一個人跑來唱歌,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舉辦歌唱比賽。他怕唱的不好被眾人嘲笑,所以想自己一個人先練習一下。而且為了防止撞見相熟的人,他還特意選擇了這個離公司特別遠的KTV。
這個理由乍一看也沒什麼不對。
可要再結合他抽的這半包煙,就顯得很有問題了。
一個特意大老遠趕來練歌的人,結果定了包廂,什麼都沒幹就是在包廂里抽了半包煙?
總不能是叼著煙唱歌,抽一口唱一句吧。
這一反常的情況,倒是可以用菸癮突然犯了來解釋。
再或者——他短時間大量抽菸是為了緩解自己緊張的情緒。
至於為什麼會緊張,原因顯而易見。
這人很可能就是兇手。
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時間本來就是最長的。
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處異於常人的地方。
他的理由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解釋的通,可合起來看就又有些不對勁。
說是跑來練歌,卻待在包廂一個勁抽菸。
而且菸草中的尼古丁對胃黏膜有刺激作用,會破壞胃黏膜從而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,繼而出現出現腹痛、反酸、噁心、嘔吐等症狀。
這人短時間內抽了半包煙,可以說極其傷胃。
可他偏又說自己最近腸胃不好,上個廁所耗時很長不說,還需要用到大量的紙。
這算什麼?
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,還一個勁地往死里折騰?
就算他願意這樣折騰自己,那他為什麼只在包廂折騰?
這家KTV的廁所可沒說不讓抽菸。
他在包廂半小時抽了半包煙,可在廁所這十五分鐘一根都沒抽。
他還挎著那麼大個包跑去上廁所,總不能說包里只有紙,沒有煙吧?
嗯?
等等,沒有煙?
陸仁突然又想起釣魚翁之前曾抱怨過的話。
【我本想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一包香菸,但沒想到常抽的那個牌子賣光了。】
難道說
陸仁走到自動販賣機前,發現機子裡只有一種牌子的香菸告罄。
正是本間恭太抽的那個牌子!
會是單純的巧合麼?
還是本間恭太就是在這裡現買的香菸。
巧合就不說了。
如果他真的在這裡買的香菸,那顯然就是零售一包一包分開買的。
自動販賣機不可能給他出一整條香菸。
所以那個整條香菸的外包裝盒,只是他事先準備好的一個障眼法。
好用來誤導警方,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在外面便利店買的一整條的香菸。
至於為什麼要這麼做
陸仁看著販賣機上兩種截然不同的投幣口,一種投紙幣,一種投硬幣。
那個消失的兇器,難不成是成捆的硬幣?
本間恭太殺害死者後,把作案時所用的硬幣投到了販賣機中。
可是這可能麼?
這個自動販賣機支持投放十元、五十元、一百元的硬幣。
假設本間恭太的十包煙都是在這買的。